火車票丟失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2019-08-17 14:1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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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異地的業務,遇到異地的業務,就需要業務員去異地進行處理,既然要去異地,那么就需要乘坐車輛,這樣就會有車票發生,以前的時候車票都是進入出差費用的,現在可以抵扣進項稅。那么火車票丟失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火車票丟失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答:自4月1日起,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車票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增值稅了,無需認證! 只要是公司職員外出才差旅取得實名信息的飛機票、火車票、汽車票都可以進行稅款計算抵扣了。但并非所有的車票都可以抵扣增值稅。

在沒有取得專用發票該如何抵扣?

1. 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

公式計算進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不能作為進項抵扣的范圍

1. 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沒有關系的車票;例如,出行旅游、回家過年取得的飛機電子行程單,火車票和汽車客運票等。

2. 在4月1日之前取得車票;

3. 沒有身份信息的車票,例如乘坐出租車的發票、短途客運定額發票、坐公交車時發票

4. 在國外運輸服務取得的發票。

5. 用于簡易計稅、福利招待或者其他免稅活動取得的車票也是不可以抵扣的。

所以如果車票丟失,但是能夠獲得運輸部門差距的證明的話,也是可以抵扣進項稅的,如果沒有運輸部門的證明,那么不可以抵扣。

火車票丟失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車票抵扣如何申報

1.如果所屬期取得的車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需要先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勾選確認,之后根據確認的結果首先填報附表二的第35行,然后根據第35行填列第1行和第2行。

2.然后再填寫附表二的第12行和第10行。

3.如果取得的票據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需要根據自行計算的不含稅金額和稅額首先填寫附表二的第8b行,然后再填寫第4行,再填寫第12行,最后填寫第10行。

4.如果既有專用發票,又有非專用發票,應根據“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的結果填寫第35行和第1行、第2行,根據自行計算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填寫第8b、4、12、10行。其中第12行的數據包括“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的全部結果和根據客票自行計算的稅額和不含稅金額,第10行為全部的旅客運輸票據的數量、金額、稅額。

5.附表二第12行的稅額等于主表第12行“本月數”。

6.附表二第10行僅用于統計當期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票據的份數、金額、稅額,不參與其它行次的計算。

本文詳細介紹了火車票丟失可以抵扣進項稅嗎,也介紹了車票抵扣如何申報。作為企業的一名財務會計,一定要搞清楚,企業員工出差的火車票和飛機票等,都是可以抵扣進項稅的。如果你閱讀了本文內容,覺得不是太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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