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加計扣除會計處理
1、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允許部分行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2、會計處理如下:
A、日常采購固定資產、服務等按原會計處理執行
借:固定資產/勞務成本/管理費用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116/106
B、根據當月進項、銷項情況計算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C、單獨核算加計抵減額的計提、抵減、調減、結余等變動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貸:其他收益——其他
抵減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 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銀行存款

增值稅加計扣除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加計扣除2%的金額,最終其實是沖減成本的。
在購入時按票面的金額和稅額處理: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領用時:
借:生產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農產品加計扣除)[加計扣除2%部分]
貸:原材料
通過對上文的資料學習,關于進項稅加計扣除會計處理相信大家應該都有了自己的理解,其實根據海關稅法的規定,是可以允許部分的企業按照當期稅額的進項稅10%進行抵扣的。具體的財務處理步驟小編老師就不再累述的。不知道的同學可以閱讀上文,如果還有什么問題的話可以來會計學堂網進行提問。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