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周轉材料報廢殘值的賬務如何處理?
如果周轉材料數額較大,小企業可以采用分次攤銷法進行會計處理,領用時應按照其成本,計入“周轉材料”賬戶(在用)的借方,并同時計入“周轉材料”賬戶(在庫)的貸方;同時,小企業應按照周轉材料的使用次數攤銷時,應按照攤銷額,分別計入“生產成本”、“管理費用”、“工程施工”等賬戶的借方,計入“周轉材料”賬戶(攤銷)的貸方即可。
小企業周轉材料的會計核算分為一般納稅人的周轉材料核算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周轉材料核算。
(一)一般納稅人的周轉材料核算
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小企業生產、施工領用周轉材料,通常采用一次轉銷法,按照其成本,分別計入“生產成本”、“管理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的借方,以及“周轉材料”科目的貸方。銷售過程中,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其成本計入“銷售費用”科目借方,以及“周轉材料”賬戶的貸方。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周轉材料核算
小規模納稅人周轉材料的核算一般不涉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的明細賬戶,如“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或“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小企業也設置這些賬戶。只有在銷售周轉材料時,收取的增值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即可。而購進周轉材料的增值稅,則計入周轉材料成本。

企業周轉材料的殘值怎么處理?
一、、周轉材料不提折舊,但是,周轉材料要攤銷。
二、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有: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分次攤銷法、定額攤銷法。你可以選擇一種適合本單位的攤銷方法。但是,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周轉材料攤銷方法: 在施工過程中可以多次使用,并不改變其原有的實物形態,其價值逐漸轉移到工程成本中去,因此,企業應根據周轉材料的具體使用情況,采取合適的攤銷方法進行價值攤銷。按財會〔2003〕27號文件頒布的(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規定對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可以采用一下幾種方法: (一)一次攤銷法 “一次攤銷法”是指在領用周轉材料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計入成本、費用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如安全網等。
(二)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經常使用或使用次數較多的周轉材料,如腳手架、跳板、塔吊軌及枕木等。
(三)分次攤銷法 “分次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將其價值分次攤入成本、費用。
(四)定額攤銷法 “定額攤銷法”是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確認本期攤入成本、費用的金額。
小企業周轉材料報廢殘值的賬務處理時,需要根據小企業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劃分,小企業可以采用分次攤銷法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具體選擇哪一種方法進行攤銷還是要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對于“小企業周轉材料報廢殘值的賬務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解答就到這里了,如果你對這個內容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到會計學堂進行在線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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