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向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取得的海關進口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稅【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逾期未申請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3、逾期未申請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備注:對納稅人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未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認證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總局稽核比對無誤后,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案例】西里云海建筑公司3月購入一批微波爐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為10000元,增值稅稅稅額17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
案例分析:
1、該批微波爐用于職工福利,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發票可以不認證。如不認證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等11700
貸:應付職工薪酬11700
借:應付職工薪酬11700
貸:銀行存款11700
2、公司也可以認證發票(可以驗證發票真偽并防止產生滯留票)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等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
貸:應付職工薪酬11700
借:應付職工薪酬11700
貸:銀行存款11700
借:管理費用等17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70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二)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而未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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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