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務費是差額征稅嗎?

2017-09-12 14:2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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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務屬于生活服務業,旅游服務費是差額征稅嗎?下文已經進行說明,更多詳情請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問題】

旅游服務費是差額征稅嗎?

【答案】

旅游服務屬于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營改增”稅收政策確定后,《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差額征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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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計算

由于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差額征稅辦法在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二中是以“有關政策
(三)銷售額”規定的,并不屬于簡易征稅辦法,因此,對于一般納稅人選用此辦法的,除了銷售額中已抵減費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進項稅額。

旅游業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

(一)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1+6%)×適用稅率6%

(二)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征收率3%

會計核算

(一)一般納稅人差額征稅會計核算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2〕13號)規定:對于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因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稅會計核算

財會〔2012〕13號文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對于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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