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企業轉售電費的稅會處理
建筑業企業銷售水電,通常是施工現場各參施單位共用總承包單立戶的同一個水表和電表,由總承包單位統一向水電公司結算交費并取得總承包單位抬頭的發票,然后根據其他單位水電的實際消耗量,向各使用單位收取費用.從業務實質上看,是一種轉售水電的行為.今天先談電費的處理.
建筑業企業支付的電費,可以取得電力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收取的分包方等實際使用單位耗用的電費,可向其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按照17%的稅率計提銷項稅額.轉售部分的進項稅額可自銷項稅額中抵扣,自用部分的進項稅額依其用途分不同情況處理,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可自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應做進項稅額轉出,計入相應成本.
例 昆侖建設有限公司(一般納稅人)某項目部2016年11月25日向電力公司交納電費46800元,取得電力公司開具的抬頭為昆侖建設有限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張,金額40000元,稅額6800元.根據電費使用情況分攤表,專業分包單位甲公司和勞務分包單位乙公司應分別承擔11700元和5850元.昆侖建設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8日收到分包單位交納的電費款項,并向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向電力公司交納電費并取得專用發票,在11月稅款所屬期認證并申報抵扣,將金額40000元,稅額6800元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相應欄次.
向電力公司交費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800
貸:銀行存款 46800
收取分包單位交納電費并向對方開具專用發票時,在12月稅款所屬期,將金額15000元(11700÷1.17+5850÷1.17),稅額2550元(1700+850)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相應欄次.
收取分包單位電費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7750
貸:其他應收款 1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550
若該項目部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無需再做稅務處理,直接將其他應收款余額25000元(40000-15000)轉入成本科目即可,假定所耗電費直接用于工程實體.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費 25000
貸:其他應收款 25000
若該項目部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須將自耗電費部分對應的進項稅額在11月稅款所屬期轉出,會計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4250(25000×17%)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250
然后再將其他應收款余額轉計入工程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費 29250
貸:其他應收款 29250

建筑業企業轉售自來水的稅會處理怎么做?
業企業轉售自來水適用差額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建筑業企業應分不同情況進行稅會處理:
一是由于分攤價格或耗用量等原因,導致建筑業企業向實際使用單位收取的水費大于向自來水公司交納的水費.這種情況下,建筑業企業本身不承擔水費成本,屬于單純的轉售自來水業務,以向實際使用單位收取的自來水水費,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辦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所收取的分包方等實際使用單位耗用的水費,可按3%的征收率向其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建筑業企業提供建筑服務未耗用水費,自然也不存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二是建筑業企業向實際使用單位收取的水費小于向自來水公司交納的水費,相當于建筑業企業本身也耗用了部分水費.這種情況下,建筑業企業對轉售部分相當于是等額收付,應納稅額為零,自用部分的進項稅額需依用途分不同情況處理,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可自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應做進項稅額轉出,計入相應成本.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自來水稅率為1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自來水,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該文件第三條規定,對屬于一般納稅人的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按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不得抵扣其購進自來水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款.因此,按簡易辦法征收僅適用于自來水公司銷售的自產自來水,而企業轉售自來水,不適用簡易辦法,應當按照13%的增值稅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且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所以,應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
建筑業企業轉售電費的稅會處理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是按照計稅方法的不一樣,其應收賬款也是不一樣的,具體的請看上文到電力局繳費的案例分析,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