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行業能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嗎?
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的企業(即小企業):
(一)不承擔社會公眾責任;
本準則所稱承擔社會公眾責任,主要包括兩種情形:
一是企業的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如上市公司和發行企業債的非上市企業、準備上市的公司和準備發行企業債的非上市企業;
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財務資源的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如非上市金融機構、具有金融性質的基金等其他企業(或主體)。
(二)經營規模較小;
本準則所稱經營規模較小,指符合國務院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所規定的小企業標準或微型企業標準
(三)既不是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應當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可以按照小企業準則進行會計處理,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選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不得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同時,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小企業具有哪些共同的特點?
小企業是相對于大企業而言的概念。小企業一般是指規模較小或處于創業和成長階段的企業,包括規模在規定標準以下的法人企業和自然人企業。
小企業具有一些共同的特點:
一是規模小,投資少,投資與見效的周期相對較短,同樣投資使用勞動力更多;
二是對市場反應靈敏,具有以新取勝的內在動力和保持市場活力的能力;
三是小企業環境適應能力強,對資源獲取的要求不高,能廣泛地分布于各種環境條件中;四是在獲取資本、信息、技術等服務方面處于劣勢,管理水平較低。
為了促進小企業發展以及財稅政策日益豐富完善,形成以減費減免、資金支持、公共服務等為主要內容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2011年10月18日,財政部發布《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相關小企業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鼓勵提前執行,2004年發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廢止。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出臺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內容,其在制定方式上借鑒了《企業會計準則》,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業自身的特色,尤其在稅收規范上,采取了和稅法更為趨同的計量規則,大大簡化了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協調。
在利稅影響因素方面,相對于《企業會計準則》也有了具體的改進。
服務行業能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嗎?整體上來說,服務行業的企業是否能夠滿足小企業的會計準則,主要是看三個條件,其一不承擔社會公眾責任,其二經營規模小,其三既不是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在會計學堂網上還有很多關于服務企業公司是否是小型企業的介紹資料,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