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與個人訂立購房合同是否貼花?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個人訂立的購房合同,暫免貼花嗎?
【解答】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四條規定,對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第二條規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屋,所簽訂的合同應該按"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目前沒有暫免貼花的規定.對于個人2008年11月1日后簽訂的購房合同,暫免征收印花稅.

購房合同交印花稅嗎?
看情況!購買方是個人,購買住房免繳印花稅.購買商鋪等非住房要繳納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率0.05%,計稅依據為房屋總價.購買方是企事業單位,無論購買住宅還是非住宅均要繳納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率0.05%,計稅依據為房屋總價.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財稅【2008】137號)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房企與個人訂立購房合同是否貼花?上文介紹了是個人住房就暫免印花稅,是商鋪或者是非住房就需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也為大家簡單介紹了,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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