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下面就跟大伙談談股權轉讓的這4種稅:印花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那么有什么合理合法的方式去解決這塊的問題呢?
有幾個概念在股權變更中是一定要了解清楚的。
首先:溢價。如果有一boss給我說,現在有5個億的股權變更要做稅籌,我首先會問:溢價部分是多少。比如:開始占股評估4億,現在公司升值了,我的占股部分已經評估5億,準備把股權轉讓出去,那么我的溢價部分就是1億,以1億為基礎,才會涉及到納稅部分。這一部分才是納稅的基數。
其次:本身自己公司的性質。本身公司的性質,上市公司,集團公司還是民營企業。現在只以集團公司和上市公司作為例子舉例,如納稅基數為1億:
個稅:1億X20%=2000萬。
只繳納個稅,不存在企業所得稅,也不會開取發票。
如果這家股權轉讓方在稅收優惠園區則可享受:
個稅:1億X20%=2000萬X(1-50%X70%)=1300萬
總納稅額:2000萬-1300萬=700萬。
總可以節約稅收:700w。
這是目前最合法合規的股權變更的節稅方式,大的集團公司,上市公司都可以解決。對,最關鍵的問題相信有人發現了,如何在之前就讓公司在優惠園區呢?很多企業最初的地址往往不在優惠園區,可以解決的方式:成立分公司在優惠園區,股權變更的稅額可以在分公司繳納,最后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

如何計算股權轉讓所得?
根據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上述文件明確了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及如何計算股權轉讓所得,股權轉讓所得=轉讓股權收入—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
轉讓股權收入包括貨幣和非貨幣形式的收入,對于非貨幣形式的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應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公允價值,是指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實務中在沒有可供參考的市場價格的情況下,可依據評估價格確定。
對于取得股權所發生的成本的理解,應結合企業所得法實施條例第71條中關于投資資產計稅基礎的規定: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而根據財稅(2014)116號文件之規定,若該非貨幣性資產的轉讓所得存在遞延的情況,則相應股權成本也應該進行調整而非一次性將該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全額計入股權成本。
如果我們能夠很好地理解投資資產計稅基礎的規定,則能很好地理解為什么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稅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以及國稅函(2010)79號文件中第4條的規定:“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而對于以未配利潤轉增股本的情況,是否可以相應增加計稅基礎,文件并未規定,但實務中各地稅務機關大部分均認為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應劃分為兩步理解:1)分配未分配利潤;2)股東用分配所得的利潤增加投資,由于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免稅,因此在這個環節法人股東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可以相應增加股權投資成本。
因此,在存在較大的可供分配利潤的情況下,先分配后轉讓股權可以節省較大的稅收。
本文詳細介紹了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哪些,也介紹了如何計算股權轉讓所得。企業的會計人員一定要非常明白,企業在轉讓股權的過程中是需要交納各種稅金的,將那些所得稅的時候一定要計算所得額。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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