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會計處理主要涉及科目有哪些?
根據《中級會計實物》教材,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以歷史成本計量,賬務處理跟固定資產類似,主要涉及“投資性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等科目,可比照“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相關科目進行處理。
例:2X10年3月31日,甲公司將購買的一棟辦公樓直接出租給乙公司使用,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該辦公樓的成本為9000萬元,合同約定租期10年,以銀行存款每月收取租金30萬元;甲公司對該投資性房地產以成本模式計量,直線法折舊,預計使用年限50年,預計凈殘值為0;2X11年12月31日,該投資性房地產可收回金額為8500萬元。不考慮相關稅費的影響。
【解析】甲公司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2X10年3月31日 取得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 9000;貸:銀行存款等 9000
按月收租金:
借:銀行存款 30;貸:其他業務收入 30
按月計提折舊,(自2X10年4月起)
借:其他業務成本 15;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15
2X11年12月31日
確認是否減值前的賬面價值=9000-(15×9+15×12)=8685(萬元)可收回金額=8500萬元計提減值準備=185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185;貸: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185
2X11年12月31日投資性房地產賬面價值=9000-315-185=8500(萬元)
資產負債表“投資性房地產”項目應列示的金額為8500萬元。

成本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會計如何處理?
在成本模式下。應當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有關規定,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取得的租金收入,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性房地產存在減值跡象的,還應當按照資產減值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經減值測試后確定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已經計提減值準備的投資性房地產,其減值損失在以后的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1.設置“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
2.要按期(月)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通過“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核算,同時記入“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3.比照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科目。
成本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會計處理主要涉及科目與固定資產是類似的。成本法下不考慮公允價值變動因素,和固定資產一樣計提折舊。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不計提折舊,但是期末要根據公允價值變動來確認損益,期末如果有減值跡象還要進行減值測試。如果你對此有什么不一樣的看法,歡迎來會計學堂與在線的會計老師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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