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業特殊用品的進項稅額抵扣

2019-07-05 14:0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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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增值稅的扣稅憑證,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按照差額繳納增值稅。如果企業屬于特殊行業,取得的進項稅額能夠抵扣嗎?特殊行業特殊用品的進項稅額抵扣有什么規定呢?

特殊行業特殊用品的進項稅額抵扣

1、井能否抵扣進項稅

(1)一般企業用井屬于構筑物不能抵扣進項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不動產不能抵扣進項稅,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從井的實物特性來看,其屬于不能移動的資產,屬于不動產,因此修建井所用材料、人工不能抵扣進項稅。  

《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所稱建筑物,是指供人們在其內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的房屋或者場所,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中代碼前兩位為“02”的房屋;所稱構筑物,是指人們不在其內生產、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3”的構筑物;所稱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礦產資源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 

《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中水井、礦井、其他井屬于“井、坑”類,分類代碼為“03”,屬于構筑物。因此一般生產企業自己打的水井以及礦類企業的礦井屬于構筑物,修建井過程中所耗用的材料、人工等不能抵扣進項稅。

(2)油氣田企業生產用井

《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財稅[2009]8號)規定,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提供的生產性勞務應繳納增值稅。

生產性勞務是指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從地質普查、勘探開發到原油天然氣銷售的一系列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勞務。油氣田企業的鉆井、測井、錄井、固井均屬于生產性勞務可以抵扣進項稅。

那么油氣田企業采油、采氣用井是否屬于不動產呢?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井具有不動產的性質,但是油井開發過程中繳納增值稅的生產性勞務最終形成不動產,不符合增值稅原理。 

《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中采油、采氣用井分類代碼為“25”,不屬于財稅[2009]113號文規定的不動產范圍,因此財稅[2009]113號文和財稅[2009]8號文相互呼應,油氣田企業生產用井不屬于不動產,屬于采油專用設備,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同樣油井處置繳納增值稅而非營業稅。

2、管道能否抵扣進項稅

很多工業企業經常會用管道來輸送水、蒸汽以及其他液體類物質,那么企業所用的輸送管道能否抵扣進項稅,這是很多企業面臨的一個問題。

《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中水利管道和市政管道分類代碼為“03”,輸送管道分類代碼為“09”,其中輸送管道包括:輸水管道、輸氣管道、輸油管道、管道輸送設施以及其他輸送管道。 

因此一般企業生產中所使用的輸送管道不屬于不動產范疇,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企業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財稅[2009]113號文規定,與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進項稅不得抵扣,包括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因此企業建筑物內的采暖用管道以及消防用管道其進項稅不得抵扣。

特殊行業特殊用品的進項稅額抵扣

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的一般規定

1、非增值稅專用發票;

2、偽造的;

3、票物不相符;

4、全部聯次非一次開具;

5、未按照規定時限開具;

6、項目內容填寫有誤;

7、涂改、字跡不清晰;

8、其他與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票樣不相符的專用發票。

特殊行業特殊用品的進項稅額抵扣有什么規定?一般企業用井屬于構筑物不能抵扣進項稅,油氣田企業生產用井不屬于不動產,屬于采油專用設備,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企業建筑物內的采暖用管道以及消防用管道其進項稅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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