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收到固定資產投資交稅嗎
答: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第四條規定,將應稅固定資產用于投資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同時根據《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六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細則第四條規定固定資產視同銷售行為,對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凈值為銷售額”。
2、用固定資產投資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當視同轉讓財產。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7年第63號)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3、用帳面凈值評估作價投資金額如果明顯偏離,造成納稅減少的,可能會面臨調整風險。

投資計提的折舊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通過投資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不得低于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年限計提折舊。
小編提示:如果投資固定資產有不動產的,還可能會涉及營業稅費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子公司收到固定資產投資交稅嗎的相關內容,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咨詢專業的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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