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嗎?
根據情況免稅,并不是每款農產品銷售都免稅。具體免稅項目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3,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業產品,是指初級農業產品。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擴展資料: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五)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和本通知所稱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
綜合以上所述,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嗎的問題,我相信大家已經有了一定的答案了吧,如果你對于農產品的會計問題感興趣,歡迎你來會計學堂進行學習,這里有系統的會計學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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