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醫療費用個人墊付報銷流程?
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鑒定(骨折的話最低也是10級傷殘) 4.把醫院的傷殘鑒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最好自己復印一份保存),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5.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
6、每月20日-30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擴展資料:
參保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應到本市工傷保險協議服務醫療機構救治,職工就診時應向醫療機構說明因工受傷。情況緊急時可就近選擇醫療機構,待傷情穩定后應及時轉到工傷保險協議服務醫療機構繼續治療。
工傷職工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工傷,工傷認定前期醫藥費 ,先由用人單位墊付。認定工傷后,對已經發生的治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與經辦機構結算。繼續發生的住院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與經辦機構結算。
通常情況下,員工在發生工傷的時候,都是由用人單位進行墊付然后走報銷流程的;但是偶然遇到個人墊付后再走報銷流程都可以,參照上述的報銷流程就可以;實操過程中有什么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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