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居民個人收取的取暖費繼續免增值稅?

2019-06-19 16:40 來源:網友分享
2497
取暖費是現在居民的一個大的開支,那么向居民個人收取的取暖費繼續免增值稅嗎,關于這個問題供熱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有相關的規定,這個采暖費對居民是繼續免征的,但是對于企業卻不是免征的,具體的請看下文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政策內容!

向居民個人收取的取暖費繼續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號)規定,自2009年~2010年供暖期期間,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以下稱居民)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收入繼續免征增值稅。向居民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包括供熱企業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過其他單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單位代居民繳納的采暖費。

免征增值稅的采暖費收入,應當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分別核算。對于通過熱力產品經營企業向居民供熱的熱力產品生產企業,財稅〔2009〕11號文件明確了免稅收入比例的計算辦法,即根據熱力產品經營企業實際從居民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該經營企業采暖費總收入的比例確定。向居民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免征增值稅,向企業供暖則不屬于免稅范圍。但若向企業供熱,不可以免征的。對象不同,稅收待遇不同!

暖氣費收入的稅務應如何處理

一、直接以現金發放暖氣費給職工個人的稅務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等。同時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9號)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單位以現金發放的形式給以職工個人作為福利的,應并入職工個人發放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供熱企業提供暖氣給職工使用的稅務處理

1、增值稅處理

供熱企業提供暖氣給職工使用的增值稅處理包括用于職工福利的自產暖氣和外購暖氣在增值稅的處理上兩方面。

(1)企業自產暖氣向本企業職工供暖是免增值稅的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是視同銷售。同時,根據財稅〔2009〕11號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的采暖費收入包括供熱企業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過其他單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單位代居民繳納的采暖費。基于此規定,供熱企業自產暖氣向本企業職工供暖,應視同銷售,而且應視同向職工收取了采暖費,予以免征增值稅。當然,生產這部分暖氣相應的購進貨物或勞務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作轉出處理。

(2)企業外購暖氣向本企業職工供暖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免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因此,在相關的購銷合同中,應明確購進的暖氣是用于向職工供暖,符合該條件,供熱企業(銷售方)就可以免征增值稅,購買方將這部分暖氣用于職工福利,由于只能取得普通發票,其購進暖氣就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向居民個人收取的取暖費繼續免增值稅?

(3)供熱企業購進用于生產經營機器設備的進項稅額可以全額抵扣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但《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同時規定,這里的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供熱企業生產的暖氣既有用于向居民供暖而免稅的,也有用于向非居民供暖而不免稅的,因此供熱企業2009年1月1日后購進的用于生產經營的機器設備,只要其生產的暖氣不是全部免稅的,其進項稅額就可以全額抵扣。

2、企業所得稅處理

根據《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的規定,企業將資產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根據國稅函〔2008〕828號文件,屬于企業自產的暖氣,應按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

3、個人所得稅處理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9號)的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因此,無論是外購還是自產的暖氣,當作為非貨幣性福利向職工供暖時,企業都應將其參照市場價格并入職工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向居民個人收取的取暖費繼續免增值稅?上文介紹了這個是繼續免征增值稅的,對于企業是不免征的,企業給職工提供暖氣也是不免征的,需要按照市場價格繳納個人所得稅,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