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應設置的科目
答: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是從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本質出發,分析暫時性差異產生的原因及其對期末資產負債表的影響。其特點是:當稅率變動或稅基變動時,必須按預期稅率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賬戶余額進行調整。也就是說,首先確定資產負債表上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然后,倒擠出利潤表項目當期所得稅費用。計算公式表示如下:
本期所得稅費用=本期應交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
-(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利潤確定與資產計價是會計學中的兩大中心內容。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特定時點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數額是一定時期企業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的結果。前后兩期所有者權益凈額相比之差,反映企業的損益。同時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不斷地取得營業收入,為此要設置一些收入費用類賬戶,定期地總結賬簿的記錄,將營業收入和相關的成本、費用配合起來,加以比較,確定企業在一個時期內的經營活動是盈是虧,這就是“利潤確定”過程。資產計價和利潤確定從不同角度反映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成果,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因此,確定利潤可采用兩種方法,即資產負債表法和損益表法。兩者的方法不同,但結果應當一致。

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理論基礎
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理論基礎是資本維持觀,即只有在原資本已得到維持或成本已經彌補之后,才能確認損益。資本維持又分財務資本維持和實體資本維持兩種觀點:前者認為,資本應視為一種財務現象,即包括由所有者投入企業的資源,收益就是一種實物現象,它所代表的是一種實際“生產能力”,企業資產超過原“生產能力”的部分即為收益。這兩種觀點還有一個重要的區別就是一定期間價格變動對持有資產和負債影響和處理上。按照財務資本維持觀點,價格對資產與負債的影響應該加以確認,它們在性質上高于持有利潤或損失,可包括于資本報酬之中;而在性質上屬于資本保持的調整,應直接納入業主權益,而不能列入收益。
企業在一定期間所實現的贏利或虧損,必然表現為資產和負債的變動,收入有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相伴隨,成本費用地減少企業資產或增加負債。資產和負債變動引起利潤的情況不外于以下4種:
(1)資產增加,負債不變,表明企業取得了利潤;
(2)資產不變,負債減少,同樣表明企業獲得了利潤;
(3)資產和負債都增加,但資產增量大于負債增量,表明企業獲得了利潤;
(4)資產和負債同減,但資產減量小于負債減量,同樣表明企業獲利。
如企業在一個期間的資產和負債發生了與上述相反的變化,則企業當期的成果為虧損。因此,可通過計算和比較期初和期末凈資產來確定一個會計期的利潤。在確定資產變動時,所有者在此期間的追加投資和派給所有者的款項必須除外。所以資產負債表法也稱凈資產法,其利潤計算公式可表示如下:
利潤總額=期末凈資產-期初凈資產+本期派給所有者的款項(減資和付給所有者的利潤)-本期所有者投資(增資)
在會計實務中,此法只在流行單式記賬法時,為人們所采用。隨著復式記賬法的盛行,收入費用類賬戶的設置,并用以計算利潤,此法已被廢止,但其核對損益的作用,依然不變。
以上詳細介紹了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應設置的科目,也介紹了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理論基礎。作為一名企業的會計人員,特別是稅務會計人員,一定要明白,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應設置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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