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地產對外進行投資涉及契稅問題嗎
根據契稅相關法規,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予,依法征收契稅,納稅義務人是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承受的單位和個人。因此,以房地產投資入股,被投資方應按規定繳納契稅。
需要注意的是,財稅【2018】1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規定,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權屬向其全資子公司增資,視同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劃轉,免征契稅。母公司以房地產投資子公司免征契稅,有兩個前提:一是房地產投資對象必須是全資子公司,即該子公司只有母公司一個法人股東;二是母公司以房地產增資,不同于新設公司的投資入股,增資是對已成立公司依法增加注冊資本金的行為。

取得房地產的被投資方涉及其他主要稅種
企業以其持有的房地產對外投資入股,被投資方涉及的稅種主要包括印花稅、契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是印花稅。《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也就是說,以房地產投資入股,印花稅納稅人為簽訂產權轉移書據的雙方,被投資方也應按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二是房產稅。投資方以房地產對外投資,是以擁有的房地產產權換取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房地產的產權轉移至被投資方,其應繳納的房產稅應由擁有房屋產權的被投資方繳納。
根據國稅函發【1993】36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徽省若干房產稅業務問題的批復》規定,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情況,按房產原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
三是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由于投資方以房地產對外投資,房地產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到被投資方所有,因此被投資方應按規定計繳城鎮土地使用稅。
以房地產對外進行投資涉及契稅問題嗎?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予,被投資方需要繳納契稅。大家有疑問的話,可以到會計學堂官網,找我們的答疑老師,在線幫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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