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如何繳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

2019-06-15 11:00 來源:網友分享
1797
外商投資企業如何繳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凡在我國內時行生產經營的企業都應該按照我的稅法進行合理納稅,外商投資企業也如是。那么外商投資企業如何繳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呢,且看會計學堂下文分解。

外商投資企業如何繳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

根據《國務院關于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的通知》(國發〔2010〕35號)的規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適用國務院1985年發布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1986年發布的《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1985年及1986年以來,國務院及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發布的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法規、規章、政策同時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外資企業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03號)規定,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發生納稅義務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之前發生納稅義務的“三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外商投資企業如何繳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

教育費附加與教育附加費有什么區別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教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稅務機關依法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主要用于實施義務教育。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可以決定開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費,專款專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也明確,我國的教育投入是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非義務教育以及學前教育等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為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要按“三稅”的3%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專項用于教育事業。

  教育費附加是根據《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國發[1986]50號)征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快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根據《教育法》的規定,主要用于實施義務教育,征收率為2%。后2005年8月20日國務院通過國務院令第448號對其進行了修改,征收率改為3%,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而地方政府可以決定開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費,專款專用,因此地方教育附加屬地方政府性基金,如《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是為了解決企業分離學校所需辦學經費。《江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辦法》規定地方教育附加實行專款專用,由省級統籌,專項用于均衡發展城鄉義務教育,改善中小學辦學條件,近幾年重點支出方向為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城鎮新區教育園區建設以及災區學校恢復重建。

  地方教育附加不是全國統一開征的費種,全國已經有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征了地方教育附加。有些地區早已開征,如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教育附加費自1995年9月1日即已開征,應該是開征較早的地區,遼寧省于1999年1月1日起即已開征,福建省于2002年1月1日起開征,征收率均為1%。

    財綜[2010]98號文件下發后,財政部要求各地統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也統一為2%。因此,企業將繳納3%的教育費附加,2%的地方教育附加。但具體的開征時間還要由各省自己制定方案后報財政部審批。而對原來已經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開征時通常已由財政部予以審批,如江蘇省就是根據《財政部關于江蘇省教育地方附加費等政府性基金有關問題的復函》(財綜函(2003)12號)文件開征的地方教育附加。

外商投資企業如何繳納城建稅和教育附加就為大家介紹到這了。同時本期還就教育附加與教育附加費的區別做了詳細的解述。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會計學堂,你身邊的財會專家。我們下期再見。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