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款能否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所稱合理的支出,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因發生意外事故,按照國家規定標準支付的工傷賠償款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企業應當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如勞動保障、保險、法院等部門與之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賠償款支付憑證、員工家屬收取賠償款后的簽字證明等資料,辦理稅前扣除手續。

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項目有哪些
1.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禁止扣除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9)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0)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通過會計學堂本章的講解,企業所得稅可以在稅前扣除的項目,大家都清楚了嗎?賠償款能否稅前扣除呢?它是不是也有稅前扣除的項目當中呢?大家找到答案了吧?會計學堂可以助你高飛的財務學習網站,請大家常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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