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讓住房取得的所得,能不能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20號)第二條第六款規定:“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第四條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住房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
對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時,以實際成交價格為轉讓收入。納稅人申報的住房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依法有權根據有關信息核定其轉讓收入,但必須保證各稅種計稅價格一致。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具體比例由省級稅務局或者省級稅務局授權的地市級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出售住房的所處區域、地理位置、建造時間、房屋類型、住房平均價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轉讓收入1%~3%的幅度內確定。”
根據《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規定:“四、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其取得房屋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轉讓繳納的增值稅。”
個人轉讓住房取得的所得,能不能免征個人所得稅?稅局對于免征個人所得稅是有明確要求,不符合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就需要按照規定征收個稅。關于免征個人所得稅內容深入了解,會計學堂網都有詳細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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