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的附加稅減免政策問答

2017-09-04 16: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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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是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附加稅減免政策所提出的問題以及解答內容,相關不清楚的網友請看下文。

小規模納稅人的附加稅減免政策問答

關于"小規模納稅人的附加稅減免政策"的回復

咨詢內容:

【請問】:

1.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那增值稅和城建稅是否也是免征的呢?

2.小規模納稅人季度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嗎?

【回復內容】:

您好: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規定:“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擴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六條規定: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山西地稅12366呼叫中心:本次咨詢僅供參考,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企業2萬以下免征增值稅,那地稅附加稅也免嗎?

答:一、企業2萬以下免征增值稅,那營業稅金及附加費也就免了;

1附加稅費是按照實際交納的增值稅計算交納,既然增值稅免征,也就等于附加稅費也免掉了。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現將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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