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不開發票是否要交稅
首先我們來看下,一般納稅人需要繳納的稅如下:
基本稅種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13%、3%(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或1.5%);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以內的適用18%,在3萬元至10萬元(含)的適用27%,在10萬元以上的適用33%(注:2008年起稅率為25%);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所以從上述稅種可以看出,一般納稅人不開票,也就是這個月無收入,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但不影響其他的個稅的代扣代繳等,所以收入相關的稅不交,其他的還是要交。當然無收入,正常的抄報,零申報還是要操作的。

那么企業稅費納稅申報期限如何呢?
1、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等于次月10日內為限期繳納期限;
2、企業所得稅季后15日內(當地稅務機關確認按月繳納的,次月10日)為限期繳納期限,匯算清繳期限為4個月;
3、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按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繳納(各地一般一年兩次等規定不一)。
4、限期繳納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順延一日;遇到長假(春節、五一、十一節),按休息日順延;
5、滯納金按天加收萬分之五;
6、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后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可處于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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