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將商品出售給保稅區,能否辦理出口退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出口貨物退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92號)第六條規定,對非保稅區運往保稅區的貨物不予退(免)稅。保稅區內企業從區外購進貨物時必須向稅務機關申請備案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關內容,將這部分貨物出口或者加工后出口的,可按規定辦理出口退(免)稅。因此,上述公司銷售給保稅區內企業的貨物,不能辦理出口退(免)稅,而應同其他內銷貨物一樣,照章繳納增值稅。

保稅區、監管倉、保稅物流園區和出口加工區退稅政策有什么不同?
保稅區是中國繼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之后,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新的經濟性區域。由于保稅區按照國際慣例運作,實行比其他開放地區更為靈活優惠的政策,它已成為中國與國際市場接軌的“橋頭堡”。因此,保稅區在發展建設伊始就成為國內外客商密切關注的焦點。
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運作機制最便捷、政策最優惠的經濟區域之一。
退稅政策:
1、保稅區:區外企業將貨物直接賣給保稅區企業,由保稅區企業出口后退稅。如果區外企業將貨物賣給外商,而外商將貨物暫存在保稅區倉儲企業,區外企業待貨物出口后憑報關單和離境清單退稅。
2、監管倉:深圳市已經實行“入倉即退”優惠政策,貨物進列明監管倉后,即可取得報關單申報退稅。
3、出口加工區:貨物進出口加工區視同離境出口,即可取得報關單退稅,但對加工區內企業日常生活所用物資不能退稅。
4、保稅物流園區:退稅政策比照出口加工區,但保稅物流園區不能進行加工業務。
5、保稅倉:貨物進口前可以暫存在保稅倉,不涉及退稅業務。
生產企業將商品出售給保稅區,能否辦理出口退稅?相關政策顯示,生產企業將產品出售給保稅區,是不能辦理出口退稅的,它視同為內銷。大家知道了嗎?更多的財務干貨,會計學堂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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