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提供影視服務、離岸服務外包等服務的出口退稅率是多少
一、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影視等出口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8號)“三、應稅服務增值稅退稅率,為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106號)第十二條第(一)至(三)項規定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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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執行。”
二、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第十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適用零稅率
1.出口貨物。(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2.境內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
『解析』國際運輸服務包括: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3.航天運輸服務。
4.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列舉服務,如:設計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和發行服務等。
5.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與香港、澳門、臺灣有關的應稅行為,除另有規定外,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向境外提供影視服務、離岸服務外包等服務的出口退稅率是多少?應稅服務增值稅退稅率,為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106號)第十二條第(一)至(三)項規定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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