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背景下免抵退企業的會計處理
1.貨物出口,實現銷售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 主營業務收入 - 外銷
2.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 外銷成本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 進項稅額轉出
3.應退稅額:
借:其他應收款 - 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 出口退稅
4.免抵稅額:
借:應繳稅費 - 應交增值稅 - 出口抵減內銷的應納稅額貸: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 出口退稅
.次月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 出口退稅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應根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準委托代理出口的。
出口發票可以是委托方開具的或受托方開具的,若以其他價格條件成交的,應扣除按會計制度規定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
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離岸價,企業應按實際離岸價申報"免、抵、退"稅,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稅的計算如下:
1.含義:“免”——免征增值稅(實際是零稅率)。
“抵”——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
“退”——未抵減完的部分按規定予以退還。
2.免抵退稅適用范圍:
(1)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視同自產貨物。
(2)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3)列名的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
(4)適用零稅率的跨境服務。
3.增值稅“免抵退” 的計算
(1)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0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人民幣價*(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如果有使用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則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人民幣價-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當期免抵退稅額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匯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如果有使用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則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人民幣價-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3)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
比較上述(1)和(2)確定較小者為應退稅額。
4.“免、抵、退”計算步驟總結:
(1)剔稅:不得免抵稅額(進項稅轉出)=出口人民幣價×(征%-退%)
(2)抵稅:應納稅額=內銷銷項稅額-(進項稅-剔稅)-上期未抵扣=<0
(3)尺度:免抵退稅額(限額)=出口人民幣價×退%
(4)比較:應退稅額=(2)與(3)中較小者
(5)倒擠:免抵稅額
稅法背景下免抵退企業的會計處理就是上面所說的內容了。出口退稅是國家對出口企業的優惠政策,大家可以好好利用。如果還有想要咨詢的問題,歡迎到會計學堂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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