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申報退(免)稅是否需要提供稅收繳款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64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的出口貨物不再實行增值稅稅收專用繳款書管理的通知》(財稅[2004]101號)規定,對外貿企業自一般納稅人購進出口的貨物,2004年6月1日以后報關出口(以出口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的貨物,凡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在2004年6月1日以后開具的,外貿企業向退稅部門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不再提供“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但對外貿企業購進出口的消費稅應稅貨物和自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出口的貨物等其他尚未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貨物,還須提供“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

稅收通用繳款書,不能做為報銷憑證;
因為,稅收通用繳款書是單位繳稅的憑據,理論上要單位來支付的,個人不能墊付。
稅收通用繳款書是納稅人直接向銀行繳納及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后向銀行匯總繳納稅款(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出口貨物稅收除外)、基金、費用、滯納金和罰款等各項收入時使用的一種通用繳款憑證。本繳款書手工開票和計算機開票通用。
除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出口貨物稅收外,凡是由稅務機關組織征收的其他各種稅款、基金、費用,及其滯納金和罰款等預算收入,只要繳款人在銀行開有結算存款帳戶,都應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繳納。繳款人持現金自行直接到銀行繳納各項收入的,也應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
外貿企業申報退(免)稅是否需要提供稅收繳款書?上文簡單、概括的講述一般外貿企業申報退(免)稅提供稅收繳款書的內容,工作人員平時申報納稅的時候,需要注意,及時繳納相應的稅款。有疑問的話,可以到會計學堂官網,找我們的答疑老師,在線幫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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