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期貨業務的相關稅收政策
問:老師您好,請問企業期貨業務有哪些稅收政策?(包括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等)
答:您好!從事期貨的企業有2類:一律是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要繳納主要稅種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另外一類企業是除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以外的其他企業,此類企業要繳納營業稅或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提供期貨業務的相關政策文件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貨物期貨征收增值稅具體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24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鄭州商品交易所銷售出口貨物開具稅收繳款書的批復》國稅函[1999]201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證券交易所得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07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期貨交易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4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本市場有關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20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期貨經紀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104號
期貨相關概念
1.期貨合約
期貨合約是指期貨交易場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期貨合約包括商品期貨合約和金融期貨合約及其他期貨合約。商品期貨合約,是指以農產品、工業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關指數產品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合約,是指以有價證券、利率、匯率等金融產品及其相關指數產品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2.保證金
保證金是指期貨交易者按照規定交納的資金或者提交的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標準倉單、國債等有價證券,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保證金分為結算準備金與交易保證金。
3.結算
結算是指根據期貨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格對交易雙方的交易結果進行的資金清算和劃轉。我國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4.浮動盈虧
浮動盈虧又稱持倉盈虧,是結算會員或期貨投資者持倉合約隨著合約價格波動所形成的潛在盈利或虧損,是反映期貨交易風險的一個重要指標。
5.平倉
平倉是指期貨交易者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合約的品種、數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約,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6.交割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前者稱為實物交割,后者為現金交割。目前,商品期貨基本上采取實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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