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從政府取得的扶持資金是否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所稱國家投資,是指國家以投資者身份投入企業、并按有關規定相應增加企業實收資本(股本)的直接投資。

企業從政府取得的扶持資金如何做賬?
政府補助計入遞延收益或者營業外收入。
與資產相關或者與以后確認相關計入遞延收益,以后分期計入營業外收入。
與收入相關的計入營業外收入。
關于企業從政府取得的扶持資金是否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講到這里了,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企業從政府取得的扶持資金如何做賬?如果閱讀了本文,還是不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