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企預提待付費用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預提待付費用是指應由本期負擔,但由后期支付的費用,如預提銀行借款的利息。通常情況下,銀行借款的利息一般采用按季結算的辦法,為了正確核算費用支 出和財務成果,企業應于每個季度的前2個月預提應付利息,分別計入當月的“財務費用”賬戶,季末再根據銀行轉來的“借款利息通知單”作出調整。
銀行借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銀行借款利息=銀行借款月平均余額×月利息率
銀行借款月平均余額=銀行借款每日余額累計數÷30天
[例]某商業企業7月份短期借款平均余額1 200 000元,月利息率7.5‰,7月份的應付利息為:
1 200 000×7.5‰=9 000(元)
根據計算結果作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利息 9 000
貸:預提費用——借款利息 9 000
[例]該企業8月份借款余額為900 000元,假定月利息率仍是7.5‰,8月份的利息為:
900 000×7.5‰=6 750(元)
根據計算結果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利息 6 750
貸:預提費用——借款利息 6 750
[例]9月下旬接到銀行“借款利息通知單”,三季度實際支付利息23 200元,企業實際支付時,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利息 7 450
預提費用——借款利息 15 750
貸:銀行存款 23 200

預提費用核算
需要在“預提費用”科目核算。比如:預提保險費等。但是新發布的會計科目表中,刪去了“預提費用”科目,資產負債表中也刪去了“預提費用”項目。這幾項業務如何處理,也有幾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不預提,支出發生時一次計入損益。
比如:6月末支付前半年的保險費,全部計入6月份的成本費用中。筆者認為,這樣處理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基礎。
第二種觀點:設置“預提費用”科目核算,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中反映。
第三種觀點:不增設“預提費用”科目。
企業預提保險費等時,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應付款”項目中反映。
商企預提待付費用如何進行會計核算?以上是我們關于商企預提待付費用賬務處理的一些介紹,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這些行業的小伙伴們了解新的會計賬務處理內容。如果還有想要咨詢的問題,歡迎到會計學堂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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