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公司支付外國人傭金需代扣代繳個稅嗎
問:外貿公司支付給外國人的傭金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嗎?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取得票據要求?明傭與暗傭稅前是否均可列支?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上述外貿公司支付給外國人的傭金,無論是否居民還是非居民納稅人,均是屬從境內取得所得,要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外貿企業要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支付傭金是企業發生的銷售費用,國稅發[2000]084號第十四條規定,銷售費用包括銷售傭金(能直接認定的進口傭金調整商品進價成本)。
明傭與暗傭傭金是國際貿易的專業術語,是中間人或中間商的酬金,無論是明俑還是暗傭,均是合理經營的需要,是法律予以認可的。傭金必須按國稅發[2000]084號第五十三條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關于個人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涉稅處理
一、對雇員的稅務處理
雇員為本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采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該雇員的當期工資、薪金所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9款的規定,不征收營業稅。
二、對非雇員的稅務處理
非本企業雇員為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采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個人從事服務業應稅勞務的營業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征收營業稅;上述收入扣除已繳納的營業稅稅款后,應計入個人的勞務報酬所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稅款征收方式
(一)雇員或非雇員從聘用的企業取得收入的,該企業即為雇員或非雇員應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按照有關規定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代扣代繳上述稅款。
(二)對雇員或非雇員直接從其服務對象或其他方面取得收入的部分,由其主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三)有關企業和個人拒絕申報納稅或代扣代繳稅款,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上述外貿公司支付給外國人的傭金,無論是居民還是非居民納稅人,均屬從境內取得所得,要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外貿企業要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外貿公司支付外國人傭金需代扣代繳個稅嗎?對于外貿公司支付外國人傭金代扣代繳個稅處理,以上內容都有講到了;大家可以看一看,要是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來會計學堂網站進行提問!希望小編以上的資料對大家理解這個問題有所啟發。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