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可抵扣的專用發票時要加蓋什么章
答:《增值稅專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規定 專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購買方有權拒收。
因此,增值稅專用的抵扣聯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專用章。

哪些費用類的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的?
答:1、會議費:可以抵扣進項稅
2、業務招待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餐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
3、差旅費:酒店住宿費可以抵扣進項稅,車票和餐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但是租車,可以抵扣
4、培訓費:培訓發生的住宿、培訓費可以抵扣進項稅
5、辦公品、低耗和電子耗材:可以抵扣
6、福利費:用于福利而購買的商品不可以抵扣進項稅,所以不用在意開什么發票了
7、廣告費:可以抵扣
8、修理費:可以抵扣
9、水電費:記得去電網和自來水公司換專票,可以抵扣
10、租賃費:可以抵扣
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同時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否則不可以抵扣進項稅哦。例如辦公用品、低耗等,開具“貨物一批”的專票,如果沒有清單,是不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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