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服務的進項包括哪些?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第一條規定:
“電信業服務納入財稅[2013]106號文件規定的應稅服務范圍。
具體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為:
電信業: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等各種通信網絡資源,提供語音通話服務,傳送、發射、接收或者應用圖像、短信等電子數據和信息的業務活動。
包括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
1、基礎電信服務: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星、互聯網,提供語音通話服務的業務活動,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帶寬、波長等網絡元素的業務活動。
2、增值電信服務: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星、互聯網、有線電視網絡,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務、電子數據和信息的傳輸及應用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等業務活動。
衛星電視信號落地轉接服務,按照增值電信服務計算繳納增值稅。
電信運營商的營業稅改成增值稅是什么意思?
答:服務行業分類分批逐步納入增值稅征管范疇,電信業納入營改增,是國家稅收政策舉措的其中一步驟環節。
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是什么意思?營業稅比增值稅少嗎?
答:電信業納入營改增試點后,提供基礎電信服務,稅率為11%;
提供增值電信服務,稅率為6%;
原營業稅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稅率3%;
但最終稅負究竟如何作對比比較合適,還需要通過具體實施后對實際操作情況進行分析并作恰當的計算。
現在還是難以作結論的。
營改增之后對電信業稅率是怎么來明確的?
答:根據業務稅率有差異:
最高的是終端銷售(手機、寬帶貓等等)稅率17%
電路、語音等稅率6%
ICT等新興業務稅率3%
以上就是關于電信服務等相關的內容,大家是否明白呢?若對此還有疑問,歡迎進入會計學堂官網問答模塊進行提問,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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