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減值損失賬務處理
所謂壞賬,是指不能夠收回的應收賬款。一般認為如果債務人死亡或者破產,以其剩余財產、遺產抵償后仍然不能夠收回的部分;欠賬時間超過三年的應收賬款都可以確認為壞賬。企業對于可能發生的壞賬,有兩種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即平時并不對可能發生的壞賬進行預計,而只是到壞賬實際發生時直接沖銷應收賬款。
一、資產負債表日,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大于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計提;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小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壞賬,轉銷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三、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對于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壞賬準備。

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有哪些?
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有兩種:一是直接轉銷法;二是備抵法。
直接轉銷法:是指在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直接借記"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損失"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這種方法核算簡單,不需要設置"壞賬準備"科目。關于直接轉銷法,我們還應掌握以下兩個要點:
第一,該法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
第二,在該法下,如果已沖銷的應收賬款以后又收回,應做兩筆會計分錄,即先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損失"科目;然后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備抵法:是指在壞賬損失實際發生前,就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估計損失,并同時形成壞賬準備,待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再沖減壞賬準備。估計壞賬損失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即符合前述的三個條件之一),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時,借記"應收賬款",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
會計學堂本章的內容是就企業壞賬減值損失賬務處理及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做出的整理,大家可參考學習。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問題,可直接聯系詢問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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