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舊設備又出售賬務處理:
一般納稅人適用按增值稅適用稅率的處理,也就一句話,只要原來抵扣過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銷售舊固定資產須按增值稅適用稅率的處理,這個適用稅率可能是17%,也可能是13%。
1、銷售2008年12月31日之前購進的固定資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定,對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如果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進項稅已抵扣),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主要適用于東北地區、中部地區、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等實行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地區。
2、銷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的固定資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進項稅已抵扣),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3、銷售營改增試點地區購進的固定資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規定,營改增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實施之日(含)以后購進或自制的固定資產(進項稅已抵扣),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發票開具規定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自2016年2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上述內容“購入舊設備又出售賬務處理?”只是給大家提供一個參考,不知道是否真能解決您們的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自己想要咨詢我們的,可以直接在線向我們聯系。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