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押金的賬務處理
對于酒店押金賬務處理,這里采用舉實例分析的形式為大家講解:
案例:
1月2日開房收到旅客押金3126元,其中現金2800元,刷卡326元,做分錄如下:
借 現金2800
銀行存款326
財務費用0.12
貸 預收賬款-押金3126
銀行存款0.12
1月3日房費消費共1257元,現金找零1871元,客房消費飲料11元,做分錄如下:
借 預收賬款-押金3126
貸 主營業務收入1244
其他業務收入11
現金1871

支付押金無法收回賬務處理
一、支付押金無法收回的會計分錄 :
借:壞賬準備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二、《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政部財會[2006]18 號),壞賬準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產負債表日,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大于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計提;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小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壞賬,轉銷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三)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對于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于酒店押金的賬務處理,及押金收不回來的處理,看完本篇文章的解答希望您能夠掌握這一知識點。更多關于財稅的問題,可以購買會計學堂的課程,會有專門的課程詳細講這一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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