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不動產預繳稅款計算公式
答:?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文相關規定。
1、以轉讓不動產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預繳稅款計算依據的,計算公式為: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2、以轉讓不動產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作為預繳稅款計算依據的,計算公式為: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1+5%)×5%
?案例列舉
嘉達建筑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機構所在地為湖南長沙,2016年12月將2013年在貴州市建設的一棟辦公樓,原值800萬元,已提折舊140萬元,凈值660萬元,以950萬元出售給城西公司。
嘉達建筑公司應在貴陽市房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
應預繳稅款=950÷(1+5%)×5%=45.24萬
假如:
嘉達建筑公司轉讓的辦公樓是2013年以800萬購置的,那么又該如何預繳增值稅呢?
應預繳稅款=(950-800)÷(1+5%)×5%=7.14萬
?政策解析
根據相關政策,結合上述案例,我們可以總結分析如下:
1、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無論他們適用一般計稅方法還是簡易計稅方法,也無論是2016年5月1日前還是后,只要是自建的不動產,都是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預繳的稅款;
2、反之,只要是非自建的不動產,即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計算應預繳的稅款,但在進行納稅申報時,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
3、至于個人或其他個人(主要指個體工商戶)轉讓購買的不動產,是否可以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應結合財稅〔2016〕36號文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五條,看是否超過2年、是否屬于非普通住宅、是否屬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地區,再確定。

出租不動產預繳稅款計算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 <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 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公告 2016年第 16號 ) 規定:“??自 2016年 5月 1日起施行。 ”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 <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 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公告 2016年第 16號 ) 第規定:“第六條 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按 照本辦法規定需要預繳稅款的, 應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納稅申報期 或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預繳稅款。 第七條 預繳稅款的計算
(一)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以下 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1%)×3%
(二)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除個人出 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三)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第八條 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款: (一)出租住房: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以上詳細介紹了轉讓不動產預繳稅款計算公式是怎樣的,也介紹了出租不動產預繳稅款計算方法。作為一名企業的稅務會計,一定要明白轉讓不動產需要預繳稅款,預繳稅款的時候需要按照本文方法計算繳納。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