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手續費委托代銷確認收入時間
稅法規定以支付手續費方式代銷商品的委托方在收到代銷清單后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確定收入實現。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

委托代銷何時確認銷售收入呢?
會計制度和稅法所指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僅指支付手續費委托代銷商品方式
委托代銷商品分為支付手續費和視同買斷兩種方式。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是受托方根據所代銷的商品數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續費的銷售方式。受托方嚴格按照委托方規定的價格銷售商品,只收取手續費。代銷商品發出后,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受托方將代銷商品銷售后按照已售出商品的數量、金額向供貨方結算,未售出的部分商品的所有權仍屬委托方。
值得注意的是在增值稅納稅時間確認方面也存在著一定的稅務風險,因為是簽訂了委托代銷合同,預收了款項,那么確認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對于這個問題,文中基本上都有介紹。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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