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有失控發票怎么辦?
答:即便公司注銷了,仍要承擔責任。
1、屬于銷售方已申報并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并通過協查系統回復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因此,納稅人正常經營且存在真實交易的,增值稅發票被認定為失控發票,一方面應該按照要求將抵扣聯原件報稅務機關(如果已經申報抵扣的,還要將進項稅額轉出)。另一方面及時聯系銷貨方,核實其造成發票失控的真正原因,如果屬于稅務機關責任以及技術性錯誤造成的,經稅務機關相關流程核實后,將允許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屬于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應督促其依法申報繳納稅款,經稅務機關核實已申報并繳納稅款后,也將允許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發現銷貨方存在違規行為或拒不履行其納稅義務的,應主動向稅務機關舉報,協助稅務機關追繳稅款,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什么情況下,專用發票可定為“失控發票”?
“失控發票”僅指游離于防偽稅控系統控制之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與發票是否已開具、納稅人是否無法聯系無必然聯系。
產生“失控發票”的主要原因包括:1.納稅人逾期未抄報開票數據和申報納稅;2.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抄報信息不包含丟失發票的號段;3.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抄報稅介質,如稅控卡、稅控盤,導致無法抄報;4.納稅人走逃而不抄報開票信息。
在認定“失控發票”時,稅務機關可以建立兩項機制:1.將納稅人最后一次領購發票的號段與已按期抄報發票的號段進行比對,前者多于后者的部分即為失控。2.如果納稅人日后補充抄報了“失控發票”信息,則稅務機關應立即對這部分發票恢復為正常狀態。
公司注銷后有失控發票怎么辦?不要心存僥幸,依然要承擔責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實際工作中也就是避免和防范失控發票的存在,具體方法直接點擊會計學堂的在線提問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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