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費用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計算
在材料日常收發按計劃價格計價時,需要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材料科目的調整科目。科目的借方登記材料實際成本大于計劃價格成本的超支額,貸方登記材料實際成本小于計劃價格成本的節約額。發出耗用材料所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從本科目的貸方轉人各有關生產費用科目;超支額用藍字結轉,節約額用紅字結轉。
“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明細分類核算,可按材料類別進行,也可按全部材料合并進行。按材料類別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可使成本中材料費的計算比較正確,但要相應多設材料成本差異明細分類賬,增加核算工作量。如果將全部材料合并一起核算,雖可簡化核算工作,但要影響成本計算的正確性。因此在決定材料成本差異的明細分類核算時,既要考慮到成本計算的正確性,又要考慮核算時人力上的可能性。材料成本差異的分配,根據發出耗用材料的計劃價格成本和材料成本差異分配率進行計算。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計劃成本
差為正數,表示實際大了,叫"超支差";差為負數,表示實際小了,叫"節約差".在發出材料時,先結轉的是計劃成本, 然后再調整為實際成本。
公式變換為:
實際成本=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
在這個式子中,材料成本差異是正數就加,是負數就減.
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材料成本差異的會計處理
1、本科目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
企業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單獨設置本科目;也可以在“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2、本科目應當分別“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按照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3、材料的計劃成本所包括的內容應與其實際成本相一致,計劃成本應當盡可能地接近實際。計劃成本除特殊情況外,在年度內一般不作變動。
企業在核算材料成本差異可以建立一本材料成本差異賬戶,然后用于核算企業各種材料在購買時實際成本和計劃之間的價格明細,借方和貸方都進行登錄,超支了就用紅字,節約用藍字進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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