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取得的資金收入
一、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條件
投資性房地產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
1.企業能夠取得與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
2.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該確認條件與企業的一般資產的確認條件相同,并無特別之處。
二、投資性房地產的入賬價值確認
1.總的原則:歷史成本原則。即企業取得投資性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在這點上與普通資產的核算標準相同。
2.不同取得渠道下投資性房地產的入賬成本構成
(1)外購的投資性房地產。按買價和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相關稅費作為其入賬價值。
(2)自行建造的投資性房地產。按建造該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在建造過程中發生的非正常性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
一、后續計量模式的選擇
企業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但是,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二、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在成本模式下,應當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有關規定,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計提折舊或攤銷;存在減值跡象的,還應當按照資產減值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于投資性房地產取得的資金收入相信上述的內容都有講到,房地產企業在核算資金收入時需要按照規定進行計量核算。對于投資性房地產的入賬價值確認也是按照一定原則來操作。如果實際操作中有什么問題可以在線咨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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