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法規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
原因如下: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二)企業所得稅稅款;(三)稅收滯納金;(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六)贊助支出;(七)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63號文件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報說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填報說明第19行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
根據上述文件企業遇到罰金、罰款應對發生的業務進行詳細判斷,具體可分為兩類,一類為行政性罰款,其大多依據的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較強的法定性和強制性,如工商登記部門、稅務部門、公安部門對企業的罰款。此類罰款是不可扣的,需要在企業所得稅稅前調增。
另一類是經營性罰款,主要是根據經濟合同或行業慣例,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違約行為進行懲罰,比如違約金、銀行罰息、訴訟費等。此類罰款是可以扣除的,無需在企業所得稅前調增。
即此合同違約金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違約金應當開具何種票據,如何做財稅處理
1、對于不屬于價外費用的違約金,由于不是增值稅或營業稅的應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因此對于不屬于價外費用的違約金,不開具發票,收取違約金的一方可以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開具收據。對于此類違約金,收取違約金一方應當確認為營業外收入,支付違約金一方應當確認為營業外支出,必須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據,借此證明和判斷賠償行為的真實存在和進行會計及稅務處理。比如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仲裁機構的裁定書、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付款證明等等,以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扣除憑證。
2、對于屬于價外費用的違約金,應當根據應稅行為的不同,收款方將違約金作為合同價款的一部分,開具發票給付款方。收款方確認為營業收入,付款方確認資產成本或成本費用列支。
以上詳細介紹了合同違約金可以稅前扣除嗎,也介紹了違約金應當開具何種票據,如何做財稅處理。作為一名企業的稅務人員,一定要明白合同違約金屬于經濟行為,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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