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二十七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數額的費用。”
第二十八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是指:
(一)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二)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第二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為1300元。”
所以這些個人在計算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時減除費用可以達到4800元哦~。

什么是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系的其他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工資、薪金所得實行按月計征的辦法,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從2叭1年9月1日起,工資、薪金所得以個人每月收入額固定減除3500元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一3500元
(2)減除費用的具體規定。
①附加減除費用。
個人所得稅法對工資、薪金所得規定的普遍適用的減除費用標準,為每月3500元。但是,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稅法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每月再附加減除費用2800元。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3500元-3200元
附加減除費用所適用的具體范圍是:
a.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b.應聘在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c.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d.財政部確定的其他人員。
此外,附加減除費用也適用于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
以上詳細介紹了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是多少,也介紹了什么是工資薪金所得。作為一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一定要明白,自己的哪些收入是需要繳納個稅的,同時一定要清楚個稅的允許扣除的費用是3500元,甚至可以達到4800元。如果你不是很明白,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