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員工資怎么做分錄
施工企業
借:成本、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
或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庫存現金
一般企業
計提時候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候則是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

有關五險一金的會計處理
按照新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賬務處理”對“應付職工薪酬”的規定: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可見:企業繳付的五險一金(不含代扣個人的部分)也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但對于國企存在應付職工薪酬限額的,機動靈活使用其他科目,但存在審計署將其定性為未按會計準則核算的風險)正常情況下應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一)個人負擔部分
(二)發放工資時扣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設明細科目,三險:養老、醫療、失業)-個人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個人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工資實際發放數)
(三)企業負擔部分
(四)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設明細科目,五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企業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
(三)上交五險一金: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的三險一金)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設明細科目,五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企業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
貸:銀行存款
注:代扣個人的三險一金也可以不通過“其他應付款”核算,直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個人”科目結轉。
好了,關于上述“企業人員工資怎么做分錄”的問題,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樣了呢?其實工資,一般都是本月計提,然后下個月發放,所以會計分錄也不相同。如果大家還有什么問題不懂,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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