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確定銷售貨物的折扣部分的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于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屬于現金折扣,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

試述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條件
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條件為:企業銷售商品時,能否確認收入,關鍵要看該銷售是否能同時符合或滿足相應的5個條件,對于能同時符合相應的5個條件的商品銷售,應按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確認銷售收入,反之則不能予以確認。
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五個條件的,才能加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怎么確定銷售貨物的折扣部分的收入,原來分為商品折扣和現金折扣,這兩者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現在大家是不是和小編一樣搞清楚了呢?如不清楚,請直接在線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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