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發票沒有加蓋公章可以報銷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因此,發票上一定要蓋發票專用章,公章及財務章均不符合要求。取得發票沒有加蓋使用發票單位公章,只要蓋有發票專用章,就可以報銷。

發票蓋章常見的錯誤及注意要點
1、發票章蓋得模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沖紅。
2、蓋成財務專用章或公章。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3、既蓋了財務專用章,又蓋了發票專用章。發票上只需蓋發票專用章。
4、發票未蓋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5、發票專用章蓋反了(字朝下),發票有效。
6、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7、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
取得發票沒有加蓋公章可以報銷嗎,上文已經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為大家解讀清楚了。那就是:發票上一定要蓋發票專用章,公章及財務章均不符合要求。取得發票沒有加蓋使用發票單位公章,只要蓋有發票專用章,就可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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