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易物資產互換賬務處理怎么做?
答:以物易物在會計上按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來處理:涉及的問題包括換出資產收益確認與換入資產價值的確認兩方面。
具有商業實質的交換——確認收入實現
不具有商業實質的交換——不確認收入
所得稅:換入的按照公允價值確認成本,換出的資產確認銷售收入(視同銷售):自產的按照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外購的可按照購入價格。
增值稅:確認收入,按照約定的價格確認收入。
消費稅:按照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售價計算。
【例】某企業從事木材加工綜合業務,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7月與乙公司簽訂合同,企業以自己生產的成本是8萬元的500平方米實木地板,換入乙公司生產的機器設備兩臺,雙方協商價格是12.5萬元,實木地板本月在其他銷售中上半月售價是每平方米240元,下半月是每平方米255元 。雙方均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的價格均為不含稅),實木地板的消費稅率是5%。
借:固定資產 12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12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1250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000
貸:庫存商品 80000
應交消費稅=500×255×5%=6375(元)
借:稅金及附加 6375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6375

以舊換新和以物易物同是物物交換增值稅的處理有哪些不同?
(一)以舊換新
1、對企業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的應稅產品,應按照新商品的銷售價格(即不剔除舊商品的收購價)計算征收增值稅。
2、對企業將收回的舊商品作為材料繼續用于生產增值稅產品的,視同外購的材料,可以按照增值稅的有關規定計算扣除,對企業將收回的舊商品作報廢處理的,不得計入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3、考慮到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的特殊情況,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可以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
(二)以物易物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的產品,按納稅人銷售同類材料、產品的市場價格計算銷售收入。
對企業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的應稅產品,凡是企業以低于正常價格作價計銷售的,稅務機關可以按以下原則核定其產品稅,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1、屬于國家規定統一價格或規定具體作價標準的產品,不得低于國家所定價格或價格標準。
2、屬于國家允許企業自行定價的產品,不得低于企業銷售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
以物易物資產互換賬務處理怎么做?它和以舊換新的處理完全不同,大家在實務處理上一定要嚴格區分,想要做一個優秀的財務,就要隨時隨地地學習更多財稅知識和最新政策,會計學堂的老師對此都很擅長,有疑問之處就來小窗咨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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