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獎發票兌獎怎么處理企業所得稅?
答:1、《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發票管理辦法》未對兌獎聯次做強制要求,僅"兌獎聯已刮開、或者兌獎聯未留存"不構成問題發票,只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可以作為合法憑證稅前扣除.
2、參照《江西省地方稅務局有獎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中獎者為個人的,在兌付獎金時必須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中獎者為單位的,領獎時需出具中獎單位的證明,不扣繳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具關于個人取得有獎發票獎金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34號)規定,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不超過80 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兌付的獎金為應稅收入.中獎者為單位的,領獎時不需要扣繳企業所得稅,由企業自行并入收入總額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何判斷是否中獎了?為何必須三項信息都一致?
北京市國稅局相關科室負責人介紹,只有當消費者手中持有的發票上的發票號碼和發票代碼以及自己的聯系方式三項信息均與中獎名單完全一致時,方為中獎發票.
為何必須三項信息都一致?簡單地說,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都是稅務部門給予發票的編碼,其中發票代碼可視為發票類型碼,發票號碼可視為發票的順序碼.同一批次的發票,發票代碼都是相同的;而不同批次的發票,雖然發票代碼不同,但也可能產生相同的發票號碼.所以,不能僅憑發票代碼或發票號碼一項來判斷,只有當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都能對應時,才表明是同一張發票.
而對于聯系方式的要求,則是國稅部門為了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一種考慮."為了防止發票丟失后被盜用冒領的情況,我們特別增加了身份信息核實一項,系統中登記信息與身份信息相符時方能兌獎."
有獎發票兌獎怎么處理企業所得稅?當然是自行申報,并不能代扣代繳.不知道你是否能理解呢?實務經驗是在工作中累積的,小編希望在會計學堂老會計的在線幫助下,你可以成為具有豐富經驗的財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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