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支付的應付貨款稅務處理怎么做呢?
答:對于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時的處理,在新舊會計制度下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1、舊會計制度下,當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時,債務人應當計入"資本公積"而不能計入"營業外收入".按稅法上規定,當債務人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時,應作為其他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增加企業所得稅.
2、新會計制度下規定企業由于非日常活動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應作為"利得"處理,"利得"包括"資本公積"和"營業外收入",而債務重組收益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收益等,在新會計制度下都記入"營業外收入".
因此,對于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時,按新會計制度處理,就不存在財稅差異,可不作納稅調整.
根據《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債務人應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該筆應賬款應該在納稅申報時調增應納稅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簡單的建筑業會計賬務處理應如何做?
答:1、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2、施工企業按合同規定與建設單位結算工程價款,應向建設單位報送"工程價款結算賬單"也叫"中期支付申請單"等.
3、當建設單位支付工程價款時,施工企業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注:收取工程款不應確認會計收入
建筑業會計和工業會計有所不同,它是按工程項目來核算的,一項工程一個核算賬戶.科目有工程施工;工程結算,工程完工后才結轉成本的,其它和工業會計沒有好大的差別.
工程施工過程所發生的直接成本費用通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該科目根據施工項目確定成本核算對象,進行輔助核算,按照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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