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
權益法核算投資收益,其實暗含了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投資只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并不能實際控制其.
企業所得稅計算時,應納稅所得額中不包含企業股權投資收益收入.根本原因是投資企業所取得的投資收益在被投資企業是所得稅稅后分配的,以避免重復征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申報表,應納稅所得額是收入總額減不征稅收入及免稅收入后計算應納稅所得.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收入總額不包括權益法確認的損益調整的投資收益.要等股權實際交易后再依法納稅.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為什么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一般情況下都不確認遞延所得稅.如果不打算近期出售,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是不會產生遞延所得稅的.對于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是否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應考慮該項投資的持有意圖.
如果企業擬長期持有該項投資,則:
因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產生的暫時性差異預計未來期間不會轉回,對未來期間沒有所得稅影響,故無需確認遞延所得稅.在企業對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備長期持有的情況下,對于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一般不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如果企業改變持有意圖擬對外出售,則: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在持有意圖由長期持有轉變為擬近期出售的情況下,因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所以如果企業不打算出售長期股權投資,一般不會出現確認遞延所得稅的情況.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權益法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的一些資料整理及方法,在此基礎上,我們延伸拓展了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為什么不確認遞延所得稅?,希望能夠幫助你們更好地理解此問題,如果您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和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交流.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