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時顯示以前年度有多繳企業所得稅怎么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相關的管理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方式是月份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公司注銷時顯示以前年度有多繳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的情況可以先申請注銷,稅務檢查人員會對企業進行納稅檢查,納稅檢查完畢后,企業可以對企業以前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申請退稅,退稅完畢以后,企業再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注銷前企業所得稅申報有哪些注意事項?
企業在注銷前應當做好兩項工作,一是注銷當年的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二是清算所得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許多企業認為只要辦理了注銷階段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就可以了,往往忽視漏報了企業所得稅清算申報.政策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五十五條規定:"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84號)規定:"一、企業清算時,應當以整個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依法計算清算所得及其應納所得稅.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清算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結清稅款."
多繳的的匯款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關于公司注銷時顯示以前年度有多繳企業所得稅怎么處理,上文為大家講解完了.希望大家能從會計學堂中汲取想要的知識.記得關注我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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